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两园大道(梅江河东侧至319线段)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6]2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全长322.869米(桩号为K0+620.774~K0+943.643),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标准路幅32米,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市政道路、雨污管网、箱涵等。
2.2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乌杨街道。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0时00分至2017年5月9日11时0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